各学院:
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,促进学生全面发展,配合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完全学分制的实施,根据国家教育部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和《西北工业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》的相关精神,特制定《西北工业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》。现予以印发,请遵照执行。
特此通知。
西北工业大学
2015年4月3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