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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动化学院关于规范工作交流群组管理的通知

2022年12月12日 16:04  点击:

学院各单位:

为认真落实学校2022年度校园网络媒体平台建设工作会议精神,进一步规范微信群、QQ群等工作交流群组信息服务,根据学校关于加强网络阵地管理的相关要求和11月28日和12月12日学院党政联席会精神,现将相关工作具体通知如下:

一、本通知涉及的工作交流群组,主要指为研讨自动化学院内各系(中心、学院办公室)、各课题组和学院办公室各科室等负责的教学、科研、行政管理等工作而建立的工作群组;为指导本院教职员工、学生社团运行或方便对师生社团管理而组建的相关工作群组;为本院各相关课程、项目开展交流或日常管理而组建的工作群组。

二、工作群组按照“谁建群、谁负责,谁主管、谁负责”的原则进行归口管理,群主(创建者、管理者)应当履行群组管理责任,依据法律法规、用户协议和平台公约,规范群组网络行为和信息发布。

三、工作群组应采取成员实名制方式,工作群命名须严谨、规范、简明扼要。学院各系、中心教工及学院办公室人员等建立的官方微信工作群,仅限相应人员加入,对于人事关系已调离的教职员工,应及时退出或移除;各团队自聘人员、科研助理等工作人员可根据需要单独建群管理,原则上不进入学院或各系、中心及院办官方工作群。

四、工作群内的信息发布、交流应以教学、科研、工作通知等为主,发布人请严格遵守新闻舆论和互联网信息管理有关规定,遵守国家有关版权的法律法规,遵守学校相关规章制度。严禁发布任何损害国家、社会和学校、学院声誉的信息;严禁发布任何不实、虚假、错误以及有可能引发安全稳定和群体性事件的信息;严禁发布任何扰乱学校、学院正常秩序的信息以及商业广告;严禁发布涉密信息;严禁发布任何超出本平台定位的信息;严禁使用版权不明或未经授权的字体、图片、文章及音视频稿件等;严禁发表其他不当言论。

五、学院官方微信工作群为“自动化学院教工群”,主要用于院办工作人员发布工作通知,其他人员不得随意发布或转发不相关信息,如确需转发,须经学院相关业务科室审核。随意发布或者转发不相关信息,经提醒仍不改正的,将被移出工作群。

六、确因工作需要拟建立的长期工作群组,请及时向院办报备并填写《自动化学院网络工作群组备案表》(见附件);对于已在学院备案但不再使用的长期工作群组,需及时进行解散并报院办相关管理人员;对因阶段性工作建立的临时群,应视工作进度及时注销。

院办联系人:杜彤彤 88431397

特此通知。

附件 自动化学院网络工作群组备案表

自动化学院

2022年12月12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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